搜索
首页 法律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

全部回答

2018-04-14

0 0
    违约金是指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预定数额的金钱。 就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而言,违约金与定金有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这主要表现在: 1。
  性质不同。 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  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
  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2。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 3。
  产生方式不同。 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4。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
  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支付,一方面意味着主合同的解除,违约一方不再承担。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