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艺术发转的自律性
“散文诗是人类追求自由的结果”[1]但这种自由是如何实现的呢?是散文诗本身自由运动的结果?是外在因素影响、作用的结果?还是艺术自主性与自律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可否认,艺术有其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即艺术发展的自主性。 但我们不能过分夸大这种自主性,不能矫枉过正。否则,艺术就会成为脱缰的野马,我们也会成为艺术的奴隶,而远非自由的人。因此,我认为,艺术的发展是自律性与他律性想结合的产物,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种自律性与他律性在新生文类的的生成与发展阶段最为明显与深刻。
需要阐明的是,在本文中论述的自律性是指,在艺术发展过程中,对其形成、发展和成熟起着某种影响与作用的内在的自身因素。而他律...全部
“散文诗是人类追求自由的结果”[1]但这种自由是如何实现的呢?是散文诗本身自由运动的结果?是外在因素影响、作用的结果?还是艺术自主性与自律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可否认,艺术有其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即艺术发展的自主性。
但我们不能过分夸大这种自主性,不能矫枉过正。否则,艺术就会成为脱缰的野马,我们也会成为艺术的奴隶,而远非自由的人。因此,我认为,艺术的发展是自律性与他律性想结合的产物,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种自律性与他律性在新生文类的的生成与发展阶段最为明显与深刻。
需要阐明的是,在本文中论述的自律性是指,在艺术发展过程中,对其形成、发展和成熟起着某种影响与作用的内在的自身因素。而他律性是指,在艺术发展过程中,对其形成、发展和成熟起着某种影响与作用的外在的他者因素。
本为就以散文诗这一新生文类为对象,从艺术发展的自律性与他律性,浅谈一下散文诗的生成问题。在本文中,我不试图先验地界定散文诗的概念,而是在描述中,向读者勾勒散文诗的生成面貌,在这种勾勒中显现何谓散文诗。
自律性中的散文诗
散文诗的孕育与诞生,首先是艺术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艺术的内在逻辑的发展,导致另一种理性和和人另一种感性的向已经成为统治的社会惯例所合并的理性和感性的挑战。这种理性和感性决定了艺术形式的的不稳定性,诱发已经恒定的艺术形式和艺术种类的裂变,超越出自己的社会界定(限制),冲破自己门类的疆域封锁,推翻经验的独特作用,闯入一个新的领域,创造出一个新的美学形式。
散文诗,‘有的是对于诗的形式上的束缚的反动,有的是对于诗的僵化的反动,它在表面上向散文方向发展,而实际上是摆脱一切的羁绊,使诗的素质更加强化而形成的一种文体。’散文诗文体的出现正是艺术的内在逻辑的发展导致文体革命的结果。
”[2]王珂老师的这番话,很深刻地阐释了散文诗发展的自律性问题。在这种艺术的自律中,散文诗是如何发生的呢?
王光明先生认为,“散文诗的发生和起源基于近代社会人的发现和社会的发现。这两种发现表现在文学中,首先是人们的文学观念和审美情感脱离了传统的巢穴,不再‘代圣人立言’,不再以传统的人格道德、君子趣味为旨归,而要求‘独抒性灵’,‘表现我原有的、自然的、日常的面目’。
其次,人的自我发现和对自我世界的注意,以及近代以来严密的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带来的细致的社会分工,使人类的心灵越来越敏感复杂,情绪波动更加微妙和飘忽不定。这种自由的、散文化的情绪和感觉,纳入格律严整、节奏铿锵的诗歌形式必然会招致许多损失,失去其‘原有的、自然的’风采;而寄之于散文,又将粘恋于日常生活的真实描绘,使它抒情、想象的翅膀负载过于沉重而无法飞翔,不能适应情绪的波动激荡。
散文诗就是这样在诗与散文的“飞白”地带拓出了一条略具轮廓的河道。”[3]虽然中国1000多年前就有类似散文诗的作品﹐欧洲在16﹑17世纪不少作家就写过很有诗意的散文﹐但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流行起来是在19世纪中叶以后。
第一个正式用“小散文诗”这个名词﹐和有意采用这种体裁的是法国诗人波特莱尔。他认为散文诗“足以适应灵魂的抒情性的动汤﹐梦幻的波动和意识的惊跳”。 波特莱尔散文散文诗于1857年开始在杂志上陆续发表,1869年被结集为《巴黎的忧郁》出版。
创作之初,据波特莱尔自己说是受了法国浪漫主义诗人阿卢瓦修斯·贝特朗类似散文诗的集子《夜晚的加斯帕尔》的启发:“我想自己不妨做一些类似的工作,……更确切地说,描绘一种现代的更抽象的生活。……它没有节律和韵脚,非常的柔和,相当灵活,对比性强,足以适应灵魂的抒情性的动荡、梦幻的波动和意识的惊跳。
”[4]但是,波特莱尔的散文诗与贝特朗的作品差别“甚远”,而最大的差别就是波特莱尔准确地赋予和规定了散文诗特定的审美内容与表现功能:表现现代的思想情感,即“现代的、抽象的生活”,负载“灵魂的抒情性的动荡、梦幻的波动和意识的惊跳”。
这就使散文诗一下子靠近了诗,摆脱了对于现实的拘泥状态,获得了充满纯粹的诗情。正因为波特莱尔对于散文诗的自主、自觉意识,所以他那一本薄薄的《巴黎的忧郁》成了散文诗的第一块里程碑。波特莱尔是第一个自觉的散文诗家,也是第一个为散文诗赢得了独立地位和世界影响的人。
在中国新文学中﹐散文诗是一个引进的文学品种。1915年 2卷 7期的《中华小说界》刊登的用文言翻译的屠格涅夫的四章散文诗(当时列入“小说”栏﹐译者刘半农)﹐是外国散文诗在中国的最早译介。1918年4卷 5期的《新青年》杂志﹐发表了刘半农翻译的印度作品《我行雪中》的译文﹐文末所附的说明指出它是一篇结构精密的散文诗。
“散文诗”这一名称从此开始在中国报刊上出现。对於这一文体的性质和特点﹐《文学旬刊》在1922年曾有过理论探讨﹐西谛(郑振铎)﹑滕固﹑王平陵等人都发表了意见。五四时期的刘半农﹑徐玉诺﹑许地山﹑焦菊隐,新月诗社的徐志摩等人都有散文诗发表。
鲁迅﹑郭沫若﹑茅盾﹑朱自清﹑冰心﹑郭风﹑柯蓝等作家创作的散文诗在中国新文学中有相当的影响﹐其中思想和艺术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是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
由此可以看出,散文诗的生成,是艺术自身内部,即散文与诗歌相互作用的结果。
他律中的散文诗
任何一种新文类的发展、成熟与完善,除了其自身所具有的内核之外,还必须需要外在因素的雕琢与打磨,散文诗也不列外。“美学转化和文体重建得以完成,取决于散文诗形式对诗和散文的语言、感觉和理解力的创造,对诗的本质韵律和想象等要素与散文的本质叙事和现实的真实性等要素的改造;取决于能否完美地表现出人和自然被压抑的潜能与发挥出诗和散文被自身形式压抑的潜能以及对其他艺术形式的借鉴,如视觉艺术。
”[5]文诗同其他文学样式一样,也是语言艺术,而且是要求更严、标准更高的语言艺术。驾驭文字、培育情感是散文诗作家基本的文学素养。散文诗的语言如何?如何寻求散文诗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这一系列问题都取决于外在因素的回答,即理论家的理论探讨程度与散文诗人的实践程度。
就理论的回答而言,主要包括:散文诗内涵的界定;散文诗的特征、功能;散文诗独有的美学价值与意义;散文诗与诗、与散文(尤其是抒情散文)的区别,如结构、语体、节奏等方面的不同;等等。对于散文诗人而言,上述理论是否可行;实现的可能性有多大;诗人眼中的散文诗是怎样的;如何去彰显散文诗的独特存在;等等。
对于这一系列问题的回答与实践,构成了散文诗发展的他律性。
自律与他律相孕育的散文诗
散文诗之所以称为散文诗,因为它是散文与诗的组合,有着散文化的外衣,诗化的特殊内质(浓情、跳跃和节奏感)。两者兼而有之,合而为一。
这里借用著名散文诗人海梦先生一句关于散文诗的精辟论述来印证,叫做“浓缩了的散文,解放了的诗歌”。所以说,缺少诗化的特殊内质,尽管穿着散文化的外衣,它最多只能算是普通的小散文或不知道叫什么的小东西,从而丧失自我,丧失属于它自己的鲜活生命指标——种性和个性、特长和专长。
反之,有意或无意忘了穿上散文化的外衣,如同自己剥光了身上衣服,显得赤裸裸,虽说这时它还没有丧失诗化的特殊内质,然而读者却误以为它应该就是诗的双胞胎,要不就是散文诗的冒牌货,因此摇头叹息,其结果是散文诗在丢失自我的同时,也丢失了自己的园地,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和繁荣。
“艺术的内在逻辑,总是以动态的方式存在,它的运动特征符合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扬弃’,既保留过去的优势有摒弃旧时的陋习,散文诗在文体运动中去除了诗的艰深晦涩、劣于叙事的弱点,保留了诗的长于抒情的优点;去除了散文的平淡迟缓,劣于抒情等弱点,保留了散文长于叙事的优势。
它实现了对诗的‘扬弃’和对散文的‘扬弃’,并和多种艺术结合,自成一体。”[6]
因此,艺术的发展是自律性与他律性想结合的产物,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而散文诗正是在这种自律性与他律性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文类,它也必将在这种自律与他律中发展、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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