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信息库。以政法专线网络为依托,通过信息库储备获取线索,扩大案源。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电脑网络储备相关信息和线索,提高工作效率。
2、运用手机监测仪,确定犯罪嫌疑人、证人方位,以准确、及时控制侦查对象。
这类设备主要运用于侦查对象、证人故意回避侦查,隐瞒自己真实地点,企图潜逃或拒绝指证。
3、运用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固定审讯过程,打消犯罪嫌疑人翻供心理。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初始阶段,如实交代了全部罪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遂生逃避法律惩处的侥幸心理,部分或者全部推翻原供的现象时常发生。
实行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可以有效防止嫌疑人翻供,还能避免办案人员被诬告。
4、动用密摄、密录设备,提取主要犯罪事实证明资料。针对老奸巨猾、死不认账又有重大犯罪的嫌疑人,可运用密摄、密录秘密提取其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明资料,促使其全面交代。
5、测谎技术。测谎作为一种技术侦查手段,在侦查中具有缩小侦查范围,搜寻证据,辨别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作用。 虽然测谎在直接认定案件事实方面缺乏证据能力,可在审查判断证据以及判断证言的可信性方面起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