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征用补偿不满意,农民该怎样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 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 年产值的6~10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 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 省、自治区、...全部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 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 年产值的6~10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 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 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 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 规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 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新政策就要出台,《土地管理法》也会做相应修改,对于土地的征用 补偿标准将会大幅增加,建议多找相关部门协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