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单位应交税金如何核算?
纳入预算管理体制的教育事业单位,仍然按现行规定执行,其资金结余应视为全民财产,不再计交所得税。但对有学费收入的公办学校,如果将其资金结余视为教育事业活动收益,也应视为全民财产,不应纳税。对其附属经济实体,不管是独立核算或是非独立核算,均应纳入计税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按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对非公有制社会力量办学的民办学校,其收入和资金结余,均属于学校财产,应纳入计税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按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其附属经济实体,也应按上述规定执行。但是国家规定不纳税的则另当别论。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以及工业性加工、修配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在我国境内...全部
纳入预算管理体制的教育事业单位,仍然按现行规定执行,其资金结余应视为全民财产,不再计交所得税。但对有学费收入的公办学校,如果将其资金结余视为教育事业活动收益,也应视为全民财产,不应纳税。对其附属经济实体,不管是独立核算或是非独立核算,均应纳入计税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按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对非公有制社会力量办学的民办学校,其收入和资金结余,均属于学校财产,应纳入计税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按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其附属经济实体,也应按上述规定执行。但是国家规定不纳税的则另当别论。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以及工业性加工、修配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在我国境内凡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按照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小规模纳税人是年销售额在规定的限额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义务人。
其余均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其税率分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小规模纳税人其税率为6%或4%。增值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当期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率
不含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含税的应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
2。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额=不含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6%(或4%)
教育单位附属经济实体才存在增值税问题,而教育单位本身不存在增值税问题。
如果为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时,增值税作为进项税处理,销售货物时,增值税作为销项税处理;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时,增值税计入进货成本,销售货物时,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格,折算为不含税售价后,再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缴增值税,直接冲减经营收入;如果是教育单位自用,购进货物时,增值税计入进货成本,不产生销项税问题,因为教育单位没有销售收入。
[例1]教育单位附属经济单位,为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330 000元,增值税561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料已入库。
借:材料 330 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56 100
贷:银行存款 386 100
[例2]教育单位附属经济单位为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价款486 000元,增值税82 620元,均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68 620
贷:经营收入 486 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82 620
[例3]承[例1]资料,该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
借:材料 386 100
贷:银行存款 386100
[例4]承[例2]资料,假定教育单位附属经济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出售产品含税价69 112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69112
贷:经营收入 69112
借:经营收入 3 912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3 912
[例5]承[例1]资料,所购材料为教育单位自用材料。
借:材料 386 100
贷:银行存款 386 100
(二)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转让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教育单位虽然在提供有偿接受教育服务时,不计交营业税,但如果转让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时,应计交营业税,对其附属经济单位,如果是以提供劳务服务作为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则应计交营业税。
[例6]教育单位转让自行开发研制的无形资产80 000元存人银行,开发成本20 000元,营业税率5%,尚未交纳。
借:银行存款 80 000
贷:科研事业收入 80000
同时,
借:科研事业支出——税费支出 24 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
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 4 000
(三)所得税
所得税是对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入,除财政拨款和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缴所得税。
就目前来说,教育单位不计交所得税。
但对超工资标准的个人工资收入,教育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从事经营活动的附属经济实体,则依法计交所得税。我国税法规定按应付税款法计算并交纳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支出项目
应缴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对经营单位计算出应缴所得税时,借记结余分配账户,贷记“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账户,上缴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对职工个人代扣代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账户,贷记“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账户;上缴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