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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我全责但对方不定损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我全责但对方不定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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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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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对方迟迟不定损,可以请保险公司先赔偿你的损失,保险公司拒赔可起诉。至于对方自己的损失,对方不起诉就随他去,起诉了再说。 交通事故纠纷中,类似于这种无责方不定损、不修车的情况并不少见。
  无责方是不着急,可如果全责方损失较大,迟迟等不到无责方定损,就有些棘手了。事实上,保险条款中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所以,毋须担心无责方拖延定损。在这种情况下,全责方完全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部分,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采取诉讼措施。 交通事故定损: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由谁说了算 1、在保险公司和物价局的价格认定中心所评估的价格有冲突时,法院只采信物价局的评估。
   2、乙方在委托物价局做评估是不一定要通知甲方以及甲方保险公司。   3、如果甲方不认可乙方的评估结果,可以申请上一级物价部门对价格进行重新评估。 二、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需要什么条件 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可找物价局评估损失,因为物价局出具的评估单才具权威性。
  评估机构说交警队处理完他们就不定损是错误的。交警队只负责认定责任及调解,但不具备评估物损的资格,也无权委托评估,只能指引由当事双方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评损。   三、车险定损争议怎么处理 窍门一:定损金额有异议可商榷解决 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
  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服务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做沟通的,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   窍门二:部件维修方式要事先确定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坏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
  如果损坏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可能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   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窍门三:按4s店定损的莫再去普通厂 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  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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