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如何处理?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 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全部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
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对1、3、5、6、9情形,交警处理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
2、4情形,交警通常不能现场做出判断,大多数情况下,驾驶人都会蒙混过关;在进入司法程序时,这两种情形可能被查实,驾驶人将承担无证驾驶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7、8种情形,如是一般违法,交警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严重违法,其实都应当依法按无证驾驶处理。
《交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
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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