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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吗?

职工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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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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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 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 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此条款规定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应当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二, 职工配偶未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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