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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

什么情况属于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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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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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 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 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 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具体说来,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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