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的补充。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而且宪法和法律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法律上,妇女有与男性平等的地位,但在实际生活中妇女由于传统和生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与男性处于不平等的,妇女的实际地位是低于男性的。 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婚姻法,有必要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从婚姻法的角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主要是指在婚姻家庭领域,在遵守男女平等的原则上,以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明确进行规定,进行保护。关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主要的是1980年的《婚姻法》和1992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全部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的补充。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而且宪法和法律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法律上,妇女有与男性平等的地位,但在实际生活中妇女由于传统和生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与男性处于不平等的,妇女的实际地位是低于男性的。
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婚姻法,有必要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从婚姻法的角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主要是指在婚姻家庭领域,在遵守男女平等的原则上,以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明确进行规定,进行保护。关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主要的是1980年的《婚姻法》和1992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980年的《婚姻法》在总则中规定了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在第27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
晚婚晚育是为我国婚姻法所鼓励的,也是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晚婚晚育与婚姻法中所规定的结婚年龄是不矛盾的。晚婚晚育是婚姻法所提倡、鼓励的,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只要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均可以申请结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而结婚年龄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只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才可以结婚。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人口政策。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是控制人口的一个办法。
做好这项工作主要是通过宣传和思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提倡、鼓励和支持青年适当晚婚。对于已达到法定婚龄,符合结婚条件的,在进行晚婚动员后,男女双方仍坚持结婚的,应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对自愿实行晚婚晚育的青年可视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九、公民表到f定結硌年铃结硌,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由此,我国公民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是男的21周岁,女的20周岁,只有达到该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
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以登记。公民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属于早婚。而早婚是违法婚姻。对于未达法定婚龄,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生活的男女,是无效婚姻的一种情形,具体如何处理,根据婚姻法所规定的无效婚姻制度进行。
对于未达法定婚龄,通过弄虚作假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生活的男女,尽管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由于其未达法定婚龄,领取的结婚证是骗取的,因此,也是无效婚姻,应宣布该婚姻无效,收回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对于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应当在法定婚龄届至前提出或宣告该婚姻无效。该婚姻被宣告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当事人所生的子女,按照婚姻法未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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