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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帮助急急。。。。。。。。100分

各位老师你们好。非常感谢你们能给我帮助先谢谢了。我是一名望通公司的员工,再一次维修电话时不小心用电话线挂伤了一名过路的行人 ,到医院检查后,拍了几次片子,拿了一些药,赔了些钱,共话去1200元,当时随着给公司领导做了汇报,领导没有出面,只是让我给伤者谈,他们在幕后给出主意,等处理完后公司一分钱不出了,让我拿60%我们班组长拿40%,说这就是公司处理意见,我想问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公司是否该出一部分钱。谢谢了

全部回答

2007-11-11

0 0
职务行为致人伤害的应该由单位承担责任。劳动者只有在自己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2007-11-14

13 0
建议你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比较好,你可以上这个网站看看,应该可以帮到你的.  

2007-11-14

28 0
据以上分析,如果这种损害主要是由于你工作过程中的过失造成的,那么你理所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你要承担多少的责任,那只有法院的判决能确定,其余任何人都不能作出预判。

2007-11-12

11 0
公司把这件完全推到你身上了,一开始就摆明了,你只能吞了,要是你想保住工作。

2007-11-11

13 0
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2007-11-11

42 0
    一、从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你对致人伤害是存在过错的。因为是你“不小心”。 二、公司对职工在工作期间或工作过程中致人损害是责任进行赔偿的。但是,公司同时拥有一个追偿的权利,那就是对其所承担的赔偿款项向有过错的职工进行主张。
   三、据以上分析,如果这种损害主要是由于你工作过程中的过失造成的,那么你理所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你要承担多少的责任,那只有法院的判决能确定,其余任何人都不能作出预判。
   四、建议:如果公司实在不愿意承担责任的话,那么你就自认倒霉,自己承担吧。因为你自己已经明确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其余的责任也就不多了,没有必要再去较真。和公司关系弄翻了也许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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