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想索取回报的人还可称其为好
以第三方的角度说,好事/好人之所以成其“好”,主要不在于有人愿意付出,而在于有人能从别人的付出那里得到实利。从这点来说,与其关注付出者的心理状态,不如想想如何鼓励更多的人付出,以便让更多的人得利。 这个“鼓励”,自然是各种感谢或者物质利益方面的“回报”了。
换个角度说,如果因为在于好“人”的动机是否纯粹,而怠慢了对好“事”的回报,客观上减少了普通百姓所能得到的好处,那也是吹毛求疵了。
此外,日常生活的所谓好事,很多不是业余工作,而是指在正经工作上额外的付出。
最简单的例子:老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教出一帮能自力更生的学生。这里,老师肯定是“好人”,而他做的好事至少值得一份教师工资的回...全部
以第三方的角度说,好事/好人之所以成其“好”,主要不在于有人愿意付出,而在于有人能从别人的付出那里得到实利。从这点来说,与其关注付出者的心理状态,不如想想如何鼓励更多的人付出,以便让更多的人得利。
这个“鼓励”,自然是各种感谢或者物质利益方面的“回报”了。
换个角度说,如果因为在于好“人”的动机是否纯粹,而怠慢了对好“事”的回报,客观上减少了普通百姓所能得到的好处,那也是吹毛求疵了。
此外,日常生活的所谓好事,很多不是业余工作,而是指在正经工作上额外的付出。
最简单的例子:老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教出一帮能自力更生的学生。这里,老师肯定是“好人”,而他做的好事至少值得一份教师工资的回报。
或者复杂一点的、可能超出楼主理解能力的例子:商人投资百万赚千万,他可能是在故乡投资,赚外地/外国人的钱,他为同乡解决就业问题,自然是好人;商人投资百万,可能用于赚钱的不过只要九十万,另十万可能用来为死后积德,因而也可能纯粹用来做好事。
推广一点说,即使做了业余好事,那大约相当于为其它以之为正业的百姓完成了部分本职工作。既然后者理所应当的能得到回报,前者的额外工作自然也应该得到回报。最简单的例子:协助警察见义勇为者,应该得到奖励。
以上的说法可能有点实用主义,但是有一点楼主千万不要忘记。人生来不过是台生物模拟计算机,并没有什么好/坏的道德观念。也就是说,从一字不识的小毛头变成楼主所谓的货真价实的“好”“人”,之间必然有过渡阶段。
那么以楼主来说,是吹毛求疵的设立好人标准,在这个过渡阶段上再加一道坎来的好呢;还是让标准笼统点,以求让更多人能完成这样的过渡来的对社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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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论。
。。。
楼主还真是敢开口。教师拿那点工资,凭什么就该死而后已?当教师努力工作培养学生的时候,他/她们凭什么就不该多要些福利?
社会的正常运行,基础之一就是等价交换。楼主所说,终究不过是在强调奉献+社会回报。
可是其它社会成员会比奉献者本人了解其需求么?以此来说,回报与需求不对应,浪费/摩擦/拖后腿是必然的。然后就归结到一个问题上:大家在这个社会里生活,是为了造就某些道德高尚的楷模呢,还是大家要过得不那么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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