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07年北京对外经贸大学(惠新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号)和有关省、市(区)成人高校招生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 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全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号)和有关省、市(区)成人高校招生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 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其它人员。
第四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如报英语专业专科应是其本专业或外经外贸类专业,如非上述人员须取得英语四级证书,报考我校经管类专业其专科所学不限。
第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为业余每周三次面授,函授授课方式由当地函授站确定。
第六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时间分不同层次及学习形式,一 般为2年半至5年。
其中业余的面授、辅导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1--2个晚上和一个全天(双休日)。上课地点在校本部、昌平教学点、首都联大教学点。
第七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九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的专业不开班,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业余专业学费标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会计学、金融学为1085元/生/学期;国际经济与贸易为1086元/生/学期;英语为1305元/生/学期;高中起点升本科金融学1050元/生/学期;商务英语为1427元/生/学期;高中起点升专科其它各专业均为1070元/生/学期。
我校业余收费方式是按学年收取。函授生学费由当地函授站按物价部门核准的规定收取。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监督电话为:010-64492163;信箱为jc@
第十三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邮政编码:100029
校内办公地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求索楼101室。
咨询电话:010?64492351
昌平教学点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88号北京市昌平区成人学校
咨询电话:010?69746074;010?89701404
首都联大教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咨询电话:010?63988816
第十四条 招生网址: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