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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与效力未定合同有什么区别?区别两者有何现实意义?

无效合同与效力未定合同有什么区别?区别两者有何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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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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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待定的合同与效力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
   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
   区别两者的现实意义在于,为保证交易安全的原则出发,对于一些合同不能随便宣布无效,而应当注意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利和被代理人的追认权,采取补救的办法,尽量使其成就生效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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