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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的路上出车祸算是公伤吗?

我的一个朋友,在晚上班回去的路上,出车祸被撞了,情况不是太好,昨天下午晚转到普通病房去,因为是新员工,公司说没签协议,公司说不能算是公伤,请问公司的这种说法合理吗??

全部回答

2007-10-29

0 0
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辆撞伤的,为工伤。

2007-11-07

58 0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次,当事人虽然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就已经具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第三,是否是工伤,公司说的不算。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部门的职权。

2007-11-02

57 0
一 先与公司行政人员协商,按规定,只要员工为公司服务了,就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签不签合同,他都是公司的职员。公司应该要为此负责; 故公司的观点不成立; 二 协商无果,可去劳动部门申请介入, 三 下班时出车祸的地方应该是从家到公司上下班的必经之路。

2007-10-27

29 0
属于工伤,因为上下班是属于工作的必经程序,是为工作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工伤

2007-10-27

57 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不叫“公伤”)。但这有两个成立的条件: 一是必须是机动车造成的事故,非机动车不算; 二是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发生的,不是在必经之路上发生的不算。 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则肯定是工伤,如果单位不给报工伤,受伤员工或家属可在事故发生一年内自行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2007-10-27

29 0
楼上说的完全正确,至少在理论上是,不过现实生活中能不能达到理论上的效果可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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