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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求救 十万火急

本人与一商铺房东签订的私下协议下月到期;但是在租赁期间本人又与该房东到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另外一份租赁合约,该合约到期日为2010年8月。请问如果下月房东不予我续私人租赁协议,本人是否可以凭在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合约继续租用该商铺?如果该房东就我到期不迁走将我告上法院,我能否凭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合约进行辩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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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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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此抗辩啊,办公室签订的租赁合约为新的合同,若与第一个合同不一致,视为对第一个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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