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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了,我该怎么办?

我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乡镇供销社,可自报到后一直没有通知去上班,现在该供销社破产了,我能申请要回以前的工资或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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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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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企业破产时,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最优先清偿的。
    所以,你不用担心你的工资等费用。如果你说的“生活费”是以上费用的一部分,就也不用担心了。 面对企业破产,员工自己不要考虑上以问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今后的就业问题上,抓紧时间为自己找到新的工作才是更重要的。
   。

200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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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乡镇供销社,可自报到后一直没有通知去上班" 我觉得你要先确认一下你是否与乡镇供销社成立劳动关系,是否是乡镇供销社的职工,再谈“申请要回以前的工资或生活费”。不要听人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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