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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租问题

三人合伙租下三居室,与房主的合同上甲方为房主,乙方为三人的共同签名,住了一段时间,三人中其中一人要不住了,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三人之间再签一个合伙协议是否有效?最好有范本与房主的合同中,明确不允许转租,如有转租,合同终止,并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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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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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甲方为房主,乙方为三人的共同签名,如果其中有一人退出,那么,应当由他承担的房租就会分摊到另外二人的身上,这就是侵犯了这二人的权益。所以他们之间应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一个办法是退出人出钱承担这二人的损失,另一个办法是与房主协商一下,征得房主同意后另找一个承租人,这是转租,应当征得房主的同意,否则是无效的;同时在没有转租出去前发生的房租,应当由退出人承担。

2007-09-10

558 0
如果那个人不租的话 那他押在房东那的押金 将不被退回 以及当月租金 水电费会算清楚 你们不必重签合同 继续履行该合同直到合同到期 为减少压力 建议你们再找个人合租 分担合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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