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忙啊!!聪明的人进!!!
2001出的车祸,法院判决司机赔偿3万多,我方胜诉,可当时司机没有能力偿还,到了能偿还的时候,我方又二次诉讼要求赔偿,可他就是不还,法院嘴上说执行,可就是不执行,钱也要不来,一转眼到了2008年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私人侦探这个行业,说是帮要帐,可我什么都不懂,我该注意什么??如果判决书交给侦探公司,签订合同。 就算把钱要回来,不给我,跑了怎么办。希望大家为我想想办法,我该注意什么??
个人认为:
应当运用公权力解决比较妥当,你们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你:“法院嘴上说执行,可就是不执行,”的说法或许存在,但也没有必要过于担心。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全部
2001出的车祸,法院判决司机赔偿3万多,我方胜诉,可当时司机没有能力偿还,到了能偿还的时候,我方又二次诉讼要求赔偿,可他就是不还,法院嘴上说执行,可就是不执行,钱也要不来,一转眼到了2008年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私人侦探这个行业,说是帮要帐,可我什么都不懂,我该注意什么??如果判决书交给侦探公司,签订合同。
就算把钱要回来,不给我,跑了怎么办。希望大家为我想想办法,我该注意什么??
个人认为:
应当运用公权力解决比较妥当,你们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你:“法院嘴上说执行,可就是不执行,”的说法或许存在,但也没有必要过于担心。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一审法院自收到你们的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你们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当然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规定,只要你们提出了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就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就可以强制执行。
同时,关天民事执行的措施该第二十一章用一章篇幅作出的详细的规定。相信总有适用你们案件执行拭目以待措施。建议你们主动找找执行法官,不要因为他们执行忙给耽误。
当然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地方债权人也有找私人侦探帮忙要帐的,也着实出现过一些你所担心的情况发生,其实执行问题没必要自己给自己增添其他的烦恼。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