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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无效后怎么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无效后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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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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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缔约过错。缔约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签订立合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  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损失仅指直接损失,对于造成的间接损失(即如果合同有效并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必将获取的各种机会和利益)是不包括在赔偿范围内的。     购房合同的解除可能涉及都一些由于房价上涨的升值部分利益,升值部分可以完全确定并为买受人实际享有。
   此时解除购房合同,升值部分应该属于无过错的买受人在占有此房期间内所产生的自然孽息,其所有权人为买受人。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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