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是怎么操作的?
申购的程序及有关规定:
1、参加股票上网定价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在新股发行申购日(T 日)或以前办理好沪、深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在与沪、 深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沪市应办理好指定交易,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保证金。
2、投资者在新股发行申购日(T日)进行新股申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方式相同,投资者在确认申购委托的各项内容后办理委托手续。 申购时间为新股上网发行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其他时间委托无效。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行,则在下一个工作日继续申购。 投资者申购新股的申购价格为发行公告中确定的发行价...全部
申购的程序及有关规定:
1、参加股票上网定价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在新股发行申购日(T 日)或以前办理好沪、深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在与沪、 深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沪市应办理好指定交易,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保证金。
2、投资者在新股发行申购日(T日)进行新股申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方式相同,投资者在确认申购委托的各项内容后办理委托手续。 申购时间为新股上网发行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其他时间委托无效。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行,则在下一个工作日继续申购。 投资者申购新股的申购价格为发行公告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低于或高于该价格的申购均无效。每一个证券帐户申购数量最少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并且不能超过发行公告中所规定的申购数量的上限,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在申购时, 每一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个证券帐户的多次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投资者办理完申购手续后,其申购款足额予以冻结(扣除)。
3、新股发行申购日(T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为T+1日。
T+1日, 投资者可到券商处办理新股申购的交割手续,确认申购是否有效,申购委托是否成功。该日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并非申购配号。
4、新股发行申购日(T日)之后第二个工作日即T+2日,登记结算公司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进行配号,并在当日收市后将申购配号传给各证券营业部, 主承销商公布新股中签率(中签率=股票发行量/有效申购量X100%)。
根据新股申购规则规定,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 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每个股票帐户在交割时只打印一个申购配号,同时打印有效申购股数,例如,交割配号为10003502,有效申购股数为5000股,则该帐户全部申购配号为5个,依次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5、新股发行申购日(T日)之后第三个工作日即T+3日,主承销商在指定的报纸上公布新股中签率。投资者可到证券营业部查询申购配号,或通过办理交割手续,确认申购配号。该日所打印的交割单上的申购配号(或成交编号)一栏中的号码为申购配号。
当日由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并公布中签号码。
6、新股发行申购日(T日)之后第四个工作日即T+4日,主承销商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布中签号码。投资者根据自己的申购配号和公布的中签号码, 确定自己是否中签,每一个中签号码仅能认购1000股。
未中签的申购款在该日予以解冻,可以使用。
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上网定价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印花税和过户费等费用。
2、当申购数量少于或等于股票发行量时,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 余额部分由承销团根据承销协议包销。
3、新股上网定价发行之前,都会提前在三大报上刊登《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发行公告》中会对新股发行的证券名称、申购代码、发行日期、 申购价格、申购上限等作出明确的说明,投资者可以认真阅读,以免在操作时发生错误。
4、以上规则为日前实行的新股申购规则,今后如有变动,投资者应及时查对,以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所刊登的新股发行公告为准。
----------摘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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