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到市住建局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报名领取《郴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及《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查公示函》并按要求填写和公示。
2、有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先到单位审查盖章,然后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在单位公示15天。
股份制企业、民(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审查后盖章,然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盖章并在户口所在地公示15天。
3、申请人将《郴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及相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家庭住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市...全部
1、申请人到市住建局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报名领取《郴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及《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查公示函》并按要求填写和公示。
2、有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先到单位审查盖章,然后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在单位公示15天。
股份制企业、民(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审查后盖章,然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盖章并在户口所在地公示15天。
3、申请人将《郴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及相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家庭住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市住建局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领取《申购资料回执单》。
4、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购房申请人统一在市住建局办公大楼大厅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15天。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核实,采取隐瞒、欺骗的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取消其准购资格。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后到市住建局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办理并领取《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
6、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按市经房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郴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摇号,申请人凭摇号确定的顺序号与《购房资格确认单》到市住建局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7、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经济适用住房承建开发单位办理订、购房等有关手续。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