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厂的运行有哪些要求?
垃圾焚烧厂的运行主要要求如下:①生活垃圾焚 烧厂每条焚烧线的年运行时间应在8000小时以上。②焚
烧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并尽快恢复正常。若无法修复,则应立即停止投加废物,按照程序关闭系 统,且每次故障或者事故持续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③在 关闭焚烧系统时,自停止投加废物幵始,应在3小时内继续
鼓风。④焚烧炉在启动时,应先将炉内温度升至规定的温 度后幵始投加废物。自开始投加废物开始,焚烧炉运行工 况应在3小时内达到标准要求。 ⑤生活垃圾焚烧厂应对 焚烧烟气中主要成分含量进行自动连续在线监测,监测项
目至少包括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⑥生 活垃圾焚烧厂应对焚烧...全部
垃圾焚烧厂的运行主要要求如下:①生活垃圾焚 烧厂每条焚烧线的年运行时间应在8000小时以上。②焚
烧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并尽快恢复正常。若无法修复,则应立即停止投加废物,按照程序关闭系 统,且每次故障或者事故持续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③在 关闭焚烧系统时,自停止投加废物幵始,应在3小时内继续
鼓风。④焚烧炉在启动时,应先将炉内温度升至规定的温 度后幵始投加废物。自开始投加废物开始,焚烧炉运行工 况应在3小时内达到标准要求。
⑤生活垃圾焚烧厂应对 焚烧烟气中主要成分含量进行自动连续在线监测,监测项
目至少包括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⑥生 活垃圾焚烧厂应对焚烧炉运行状况进行在线监测,监测项 目至少应包括炉膛(二次燃烧室)温度、出口烟气中氧含量 和一氧化碳含量、炉膛压力等。
⑦焚烧系统每年故障或者
事故以及启动、关闭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0小时。⑧生活 垃圾焚烧厂运行期间,应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 有关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不同废物的接收情况、入炉情
况、设施运行参数、环境监测数据等。
⑨生活垃圾焚烧厂 的垃圾卸料和储存设施内的空气应收集通入焚烧炉中进行 高温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停运期间,垃圾卸料和储存设 施内的空气应收集后经除臭设施除臭后再排放。⑩运行
情况记录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 理和保管。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与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储 存、运输和处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