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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老人名下有一套房产,有三个子女,其中大女儿患二级精神

病无配偶子女,儿子死了有一女儿,老三儿子有一儿子,老人房产怎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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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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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对你的问题提供参考如下: 1、房产证若仅有两位来人的名字,则属于两位老人婚姻共有财产,每人一半产权权益;若房产同时还要儿子的名字,则登记在儿子名字部分的产权属于该儿子个人财产,不是父母婚姻共有财产; 2、先去世的老人若没有遗嘱,则他(她)那部分的产权应按《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由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均分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 3、后去世的老人的遗嘱只能处置属于他份额的财产,不能处置其已经过世老伴的产权份额; 4、属于老人产权份额的房产,老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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