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功能综合楼,需要先求出整幢楼和楼内不同功能区的公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然后,按照幢内各功能区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但是有一个大的原则不能忘记,不管如何分摊,都应该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本为准。
(2)如果是为整幢商品房
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应该由整幢楼的所有商品房分摊;如果是为局部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应该由受益的商品房分摊。 如果公用建筑面积需要多次分摊,就应该分别计算出分摊系数。
商品房的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为每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虽然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到各套商品房,但并不具体划分各套商品房所分摊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而且,任何人也不能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