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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被教育局扣留档案,怎么办?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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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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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校园法治苗润华”头像+关注,与校园法律风险管理专家、中国儿童权利教育第一人苗润华互动交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辞职的劳动者依法办法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就是违法的。  原用人单位拒绝给职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可以就此申请人事仲裁,合同制工人,则应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仲裁机构拒绝受理,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师维权的法律依据除《劳动合同法》外,《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因此,不管以哪种方式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用人单位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已离职的员工的档案。关注顶部“校园法治苗润华” 头像, 与校园法律风险管理专家、中国儿童权利教育第一人苗润华互动交流。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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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教师档案管理是有规定的,教育局一般不会扣留教师档案,除非是在编教师未报单位同意,考上其他单位,又没有履行相应手续,且没有调档函。建议跟所在学校领导多沟通,找教育局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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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辞职吗?如果你是辞职,教育局无权扣押你的档案关系,但是中国的档案一般不会放在个人手里,有的放在人社局,也有的放在人才中心或者劳动局。如果你到新单位需要档案,而教育局不给,那你可以起诉教育局,要求其归还新单位。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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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专家好:我是一明幼师,从八二年至今在公办幼儿教育单位工作,有幼教专业毕业证、资格证.合格证.幼师培训结业证.小教一级教师资格证.高中毕业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至今是非编教师,三十五年教龄,到了退休年龄应该得到怎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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