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中
你好!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多姿多彩,良莠并存。
其中,虽然有受到一定的历史的、阶级的、社会的局限的道德旧识;但更有反映中华民族道德上的文明进步,体现全人类道德文明的具有长久思想价值的道德智慧。
1,源远流长的中国伦理道德思想,始终贯穿着一种可以称之为“公忠”的道德精神。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书经·周官》提出的“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直到王夫之的“以身任天下”、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替众人服务”,都奔涌着“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为国家、民族而献身的精神。 也正是在重视整体精神的影响下,出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为国家、为民族...全部
你好!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多姿多彩,良莠并存。
其中,虽然有受到一定的历史的、阶级的、社会的局限的道德旧识;但更有反映中华民族道德上的文明进步,体现全人类道德文明的具有长久思想价值的道德智慧。
1,源远流长的中国伦理道德思想,始终贯穿着一种可以称之为“公忠”的道德精神。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书经·周官》提出的“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直到王夫之的“以身任天下”、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替众人服务”,都奔涌着“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为国家、民族而献身的精神。
也正是在重视整体精神的影响下,出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的利益不息奋斗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中华民族在自己的五千年文明史上,之所以能历经磨难,长兴不衰,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坚忍不拔的民族伟力,就在于我们民族有着这种“廓然大公”、爱国、爱民的崇高道德精神。
正由于这种重视整体利益,把国家、民族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的根本道德价值取向,中国传统道德在个人与他人、社会、群体的关系问题上,始终强调“舍己从人”、“先人后己”、“舍己为群”。在“义”与“利”的关系上,把代表整体利益的“义”,放在代表个人利益的“利”之上,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义然后取”,主张“见得思义”、“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
尽管董仲舒和宋明理学对先秦儒家的“义利之辩”进行歪曲,主张“重义轻利”、“贵义贱利”,但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精神是主张在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应以义为重,以国家、民族之大义为先,牺牲个人的私利。
今天,要把相对贫穷落后的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只有在全民族中发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崇高爱国主义精神,倡导重视整体利益,把国家、民族的繁荣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放在个人利益、个人享受之上,才能提高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增强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只有发扬重视整体利益的道德精神,发挥道义的巨大力量,才能帮助人们克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斤斤计较个人私利、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的倾向,自觉关心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鼓励“先富”带“后富”,“先发展”带“后发展,走“共同富裕”的民族振兴之路。
2,在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仁爱”思想,是一种对于协调人际关系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道德精神。“仁爱”既是一种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又是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智慧。孔子说,仁者“爱人”,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要做到“仁”,就应当做到“恭”、“宽”、“信”、“敏”、“惠”。我们知道,所谓道德即是要求人们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他人与社会的利益。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即是要求人们替别人着想,同情人,敬重人,相信人,关心人,帮助人,待人以诚,施人以惠。
这是一种十分可贵的道德精神。尽管在存在阶级对立的情况下,普遍的“人类之爱”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人类的“仁爱”精神作为一种积极的、健康的道德信念,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起着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积极作用。
“仁爱”精神是一种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中国传统的“仁爱”,与“人对人是狼”、“他人是地狱”的西方利己主义思潮是根本对立的。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助、互爱,与人为友,与天地万物为友,和谐共处。
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经济竞争、贫富差距等等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因此,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发扬中国人传统的“仁爱”精神,倡导“仁者爱人”、“厚德载物”、“民胞物与”的道德,有益于创造现代生活需要的同情弱者、互助友爱、帮穷济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
3,中国传统道德历来十分重视人伦关系的道德价值,强调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应有道德义务。《尚书》提出“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孟子提出“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礼记·礼运》主张“十义”,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贞、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些都从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角度,规定了每个人为维护良好的人伦关系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传统人伦关系中维护封建等级关系的糟粕无疑应当予以批判和剔除,但其中包含的有益因素,只要能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崭新涵义,对于改善当今家庭与社会的人伦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仍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中国传统的人伦思想强调个人在不同的关系中应当遵守相应的道德义务。儒家特别重视家庭伦理关系的和谐有序。对长辈的“孝”即尊敬、善待,对下辈的“悌”即关心、爱护,被认为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不仅如此,儒家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但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还要敬重其他的老人;不但要悌爱自己的幼小之辈,而且还要关怀其他人的幼孺。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十分崇高的人伦精神。在现代家庭与社会、人伦关系中,我们应当大力倡导敬老爱幼、孝敬父母、夫妇有情、朋友有信等美德,使中国人传统道德中一切有价值的人伦道德精神在新时代得以发扬。
4,中国传统道德中有一种非常可贵的道德精神,那就是主张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需要的情况下,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和爱国爱民、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君子”作为一切有道德进取心的人们心目中的理想道德人格。
不论是“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的执著道德精神,还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高尚道德理想,其核心思想,都是要求人们超越个人的私利、私欲,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正义事业作为个人行为的最高准绳。
《易传》提出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子提出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孟子提出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孟子·膝文公下》),历来为仁人志士所推崇。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这种鼓励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道德人格的思想,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仍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传统走向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有些人视道德精神为草芥,私心膨胀,物欲横流,在“一切向钱看”的歪风中成为利欲熏心、丧失人格、国格的势利小人。
理想道德人格是国民道德精神的一面镜子。一个国家的民众的普遍道德精神面貌,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今天和明天。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正呼唤我们在继承中国传统道德宝贵遗产的基础上,在现实生活中提高民众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境界,重新确立新型的具有现代思想特征的理想道德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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