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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是不是不会再要求罚款了?

男方厦门户口,女方农村户口,超生二胎罚款在女方农村缴纳,并告知“一事不再罚”,只需在一方缴纳即可。厦门是不是不会再要求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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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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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现居住地在征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时,应当与其户籍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书面协商确定征收标准,并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对确定由现居住地征收的,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协助提供当事人实际收入或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数额;(二)对确定由户籍地征收的,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协助征收;(三)征收地不能一次性征收完毕的,可委托当事人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继续征收。
    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委托方应协助办理。第三十九条省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在现居住地或发现地与户籍地协商的基础上,原则上由户籍地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当事人在现居住地有房产(店面)等固定资产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二)在现居住地经商或办企业实际收入高于户籍人均收入标准的。
    第四十条不按规定进行前置协商,导致违法生育人员规避法律少缴社会抚养费的,或在怀孕期间收取押金的,以及弄虚作假抢征社会抚养费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人口计生委信访室感谢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如不能及时回答问题或有疑惑的,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528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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