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赔偿责任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全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所以,你应该首先弄明白该单位占道,是否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如果是属于三十一条情形的,该单位什么条件也不用讲,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是三十二条情形的,则应看看是否存在规定中的具体情形,如有,该单位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凡是发生在道路上,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的事故,都属于交通事故,你应当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依法进行认定,有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赔偿问题就好解决了。
交警做出责任认定后,由交警部门在十天内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调解到期时,交警部门不再调解,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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