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三机关对刑事案件怎样分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总体来说,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包括侦查)、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1) 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保卫机关,它所进行的侦查活动,是依法采取必要的调查和侦查手段,收集证据,揭露犯罪,发现犯罪嫌疑人。 对犯罪嫌疑人拘捕后,要进一步核实证据,查清犯罪事实和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是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卷宗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是否撤销案件。 (2)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对公安机关...全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总体来说,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包括侦查)、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1) 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保卫机关,它所进行的侦查活动,是依法采取必要的调查和侦查手段,收集证据,揭露犯罪,发现犯罪嫌疑人。
对犯罪嫌疑人拘捕后,要进一步核实证据,查清犯罪事实和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是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卷宗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是否撤销案件。
(2)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对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报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进行审查,并且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对于贪污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如果决定提起公诉,应当出庭支持公诉。(3)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是否应当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何种刑罚。人民法院除了审理刑事案件以外,还要审理行政、民事案件。
公、检、法三机关互相制约,具体表现为:公安机关提请的逮捕或者移送起诉、免予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是运用法律不当,可以不批准逮捕,并且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复议,当意见不被接受时,还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复核。
检察院与法院之间的互相制约表现为:对检察院起诉的公诉案件,法院如果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可以作出无罪的判决;而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除此之外,各级人民检察院还可以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