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上班三个月多了,公司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申请索赔,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你的情况,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合同,企业应当要对此付出相应的赔偿,你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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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你可以向公司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给你二倍的工资。
如果公司不给,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所以,你也可以现在不提出二倍工资的主张,等到一年时,同时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