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好,我前几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由于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经济紧张,没付钱。原因是:卖房人是我姐姐。双方只写了协议书,房产证也没过户。协议书上已写明:分期付款,房子是已卖给了我,还有证明人。每年付5000元。前两年已付了款。过后由于读书原因,经济也紧张起来。最近这两年就没付钱了。现在房价上涨,我姐姐要收回房子,说房子是她的。同时,我姐姐由于最近缺钱,说要卖掉这套房子。请问:她有没有这个权利?是不是要征求我的权利?
房产证没过户,所有人仍然是你姐姐。你与你姐姐的协议是成立的。你姐姐如果把房子卖给别人你可以追究她的违约责任,同时你也存在未能按约定分期付款的情况,也要向你姐姐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还要看你们当时合同的约定。
房产证没过户,所有人仍然是你姐姐。你与你姐姐的协议是成立的。你姐姐如果把房子卖给别人你可以追究她的违约责任,同时你也存在未能按约定分期付款的情况,也要向你姐姐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还要看你们当时合同的约定。收起
sin(3丌/3)=sin丌=0;sin(2丌/3)=s...
第一问是0 第二问是二分之根号三
房子过户23万税钱是多少
过户 房子
我想问问我去年办的房照今年打算卖房房子是88平方米过户费大概多少钱
过户费 房照 卖房 问问
卖房子,按揭买的房,还没有办房产证,只更名不过户,贷款由买房者继续还,要走哪些程序?
卖房子 买房者 房产证 程序
河北同村买卖房屋怎么过户
同村 过户 房屋 河北
道南的房子还能过户吗
二手房土地证问题本人购买了一套房子,90平以内,满五年了,是本人的唯一住房,也是卖房者的唯一住房,请问土地证过户的话,需要花多少钱?跪请专业人士解答!越详细越好,谢谢了,小弟有礼了。
土地证 住房 卖房 过户
已签约未交税,个税应由卖房人还是买房人承担?
买房人 交税 卖房
我想问下,我有套房子要卖,但是开始征个税了。。。个税说是买房跟卖房的差个的20%,可是谁还会留着装修的发票啊,我怎么证明装修的钱呢?感谢
卖房 发票 买房 房子
本人想一套二手房请高手指教本人想一套二手房跟房主协商签协议后先交5万元定金,再去公证处公证后交清全款原房主交两证和房屋,由于该房不足五年要等明年三月才能办理过户,请问通过了公证处,凭公证书明年三月可以不需要卖房人出面我就可以办理过户了吗?敬请指教!
公证处 房主 过户 二手房
卖房,房屋公证费?我要卖毛坯房,由于房证没办下来,只能暂时由麦我房子得人替我还贷,等房证下来双方一起去过户,这个需要做一个公证,请问这个公证费多少钱?或怎么计算公证费?
公证费 房证 毛坯房 由麦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队主张台同无效吗?甲乙(女)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企业工作。2000年8月,乙到某房屋中介公司,准备出售登记在丈夫甲名下的一套房屋。丙获悉后欲购此房。8月7日,中介公司派人陪同丙到乙家中看房,看房时只有乙和孩子在家,乙称其丈夫出差了,他也同意卖房。随后乙作为甲的委托代理人,与丙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一份,约定甲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丙在同月8日交付定金2万元,9月28日交付1.2万元,余款在2001年1月15日交房时付清。次日,丙向乙交付定金2万元。10月17日,乙办理了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申报手续,该市房改办审查后确认:该房所有权人甲,配偶乙,购房年度1993年,买方丙,申报成交价52000元,同意上市。同日,中介经办人、乙及丙到市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时,乙带一名自称是“甲”的男子,双方按照要求使用该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又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其内容与先前转让合同相同。该男子在合同落款甲方处签上甲的名字。当日,乙、丙提交了办理过户所需要的其他资料。房产交易所审查后于当日在该房处张贴卖房公告,公告期满未有人提出异议,于是,该房产交易所于同年11月8日将该房过户至丙的名下。丙通知乙交房,乙以需要过渡期为由未能按合同约定交房。2001年3月9日,乙收取丙房款15000元。5月13日,乙、丙双方又签订租房协议,约定乙承租该房屋至6月15日。6月10日,丙再次到乙家中催促其交房,乙不在家,家中只有一陌生男子,该男子自称是乙的丈夫甲。在确认甲的身份后,丙恍然大悟,原来过户时乙带来的男子并非是其丈夫甲,是找人冒充的。此时乙已经下落不明。丙要求甲交付房屋,遭到甲拒绝。于是,丙于2002年4月8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被告甲、乙履行协议交付房屋。被告甲辩称,他对乙、丙之间买卖房屋一事毫不知情,本人不同意卖房,也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故合同是非法的,不同意原告丙的诉讼请求。同时甲确认公告期间其并未出差,一直在家,与乙夫妻关系正常。乙未应诉答辩。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屋系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也未对夫妻共有财产另有约定,因此尽管该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仍应推定为甲乙夫妻共有财产。乙的一系列卖房行为,是乙在代理甲卖房。合同的卖方是甲,乙是甲的代理人,买方是丙。在整个卖房过程中,乙未能出示甲的授权其卖房的委托书,因此乙的代理行为是无权代理。经有关部门鉴定,两份合同中“甲”的签名并非是甲所签。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本应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本案中,丙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理由:(1)丙是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获得乙的房屋出售信息的,房屋中介公司负有对卖方权利的审査义务;(2)在乙卖房过程中,乙提供了涉诉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甲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一系列完整的证件,在一定程度上使丙相信甲同意卖房;(3)双方签订的是有偿合同,丙已经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4)从丙与甲的陈述及鉴定结论可知,办理过户时的“甲”系假冒,在房管部门尚不能识别真假“甲”的身份时,不应苛求原告丙有更高的识别能力。综上,丙主观上为善意。此外,甲未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使被告乙能够有机可乘,使丙在一定程度上相信甲已经授权给乙卖房,甲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失。甲主张在公告期间并未出差,一直在家,与乙夫妻关系正常,由此可以推定被告甲应当看到公告,其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主观上具有过错。据此,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作为卖方,甲、乙有交付房屋的义务。
卖房 房屋 过户 被告
买卖房屋没有登记过户,买卖合同生效吗?2012年11月2日,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甲购买乙所有的一套商品房,总价款72万元,定金5万元。并约定在11月15日前双方房款两清,违约方按房价的20%支付违约金给对方。11月8日,甲通知乙一起去银行办理交纳房款事宜,乙却反悔,不同意把房子卖给甲。于是,甲将乙起诉到法院。原告甲认为,他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乙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此时乙拒绝履行合同,已经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自己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0万元,并按照总价款72万元的20%支付违约金14.4万元。乙辩解,涉诉房屋与该地段相似房屋价格相比较,该房屋的价格远远超过人民币72万元,乙虽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名,但甲未签名,因此该合同只是收取定金的凭据,而不是房屋买卖的书面合同,且双方没有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无效的合同,因此乙只同意返还定金人民币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将自有的一套商品房出卖给甲,并收取甲交纳的证约定金5万元,虽然甲没有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名,但甲始终承认该合同,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虽然二者之间的房屋买卖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后乙提出反悔,拒绝出卖该房屋,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据此判决:乙应返还给原告定金5万元和偿付给甲违约金14.4万元。
房屋买卖 定金 房屋 违约金
买房交款未过户,房屋产权属于谁?1995年10月,甲与乙结婚。2005年8月,甲、乙购置一套二手房,房屋过户到乙的名下。2006年5月3日,甲将这套房屋转卖给其亲属丙,总价款78.4万元。被告丙当即将一张存有78.4万元的工商银行储蓄卡交给甲,甲当场出具一张收据,并未写明收到的款项是丙的购房款。2007年9月,甲、乙协议离婚,离婚后甲出国经商。2007年12月10日,乙找到丙,称该房屋属于乙所有,要求丙腾退房屋。丙拒绝了乙的要求,称其从甲处购得房屋,有甲收取购房款的收据并有证人可以证明。因为买房时并不知道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乙的名下,没有与乙直接联系,也没有向乙主张要求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有证人可以证明乙收到过甲给予的钱款。乙将被告丙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丙腾退房屋,将该房屋返还给乙。法院审理过程中,乙提交了涉案房屋的产权证,丙提交了2006年5月3曰甲出具的收据,另有证人一名。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动,仍然登记在乙的名下,可以确认乙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丙所提交证据无法证明其购买涉案房屋的事实,丙提供的证人并没有亲眼目睹买卖涉案房屋的过程,也不能证明乙知道甲与丙买卖房屋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涉案房屋所有权属于乙,丙应当向其返还涉案房屋。
房屋 证人 法院 收据
非房屋产权人出售他人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2011年11月,甲因换工作,需要在工作单位附近买一套二手房。乙的名下有一套两居室房屋,建筑面积88平方米,在房屋中介的介绍下,甲实地看房,表示很满意。乙当时在国外,甲急于得到房屋,于是与乙的儿子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过程中甲并未要求丙提供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甲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款后人住。甲要求丙将房屋登记过户到自己名下,丙一再拖延。不久,乙回国,获悉其子将房子卖掉后,非常不满,于是找到甲,要求返还房屋,被甲拒绝。甲将乙、丙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丙继续履行合同,为其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乙辩称:自己对丙出卖房屋一事不知情,自己不想卖掉这套房子,丙在私自出售房屋,并且丙也没有取得乙的授权。法院认为:因为丙不是所争讼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也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其父亲乙的授权,在房屋产权人乙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出卖房屋,房屋产权人乙不同意出售房屋,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法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房屋 房屋买卖 房屋产权 法院
“补办”房产证对卖房协议有什么影响?2008年10月20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乙将自己名下的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以48万元的价格卖给甲。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双方当即到甲开户的银行办理了转账,甲将48万元汇到乙的账户,乙为甲出具了收到甲48万元购房款的收据,并当场将房产证交付甲。乙所交付的房产证上所有人为乙。其后不久,乙又以房产证遗失为由向当地建设局申请重新办理房产证,并于2009年10月10日获新证,证上所有权人为乙和第三人丙(乙的妻子),系共同共有。甲诉至法院,诉称乙未能按合同约定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请求确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审理过程中,人乙与第三人丙述称,2008年10月20日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书》未经第三人丙同意,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系无效协议。法院认为,甲有理由基于房产证的公信力相信乙出卖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屋为其个人所有,且甲已人住该房屋多年,第三人丙应当知晓该房屋的情况。乙辩称和第三人丙述称该房屋系租给甲使用,但不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认为,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乙交付了房屋及原房产证,并出具了购房款收据,结合甲占有使用该房屋至今的事实,明显不属于房屋租赁交易行为。法院最后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甲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房屋买卖 房产证 房屋 人丙
出租人卖房,承租人一定能优先购买吗?2005年6月,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乙租赁甲的一套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2008年6月到期。2007年10月,甲因为需要一笔资金,就想到将这套房屋出售。甲找到乙,表示要出售此房,询问乙是否购买,乙明确表示不会购买。甲的弟弟丙获悉甲欲转让房屋后,立即与甲取得联系,表示他要购买甲的房屋。于是,甲以稍稍优惠一些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其弟丙,并与丙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然后,丙找到乙,告诉乙甲已经把这套房子转让给自己了,计划重新装修,所以要求乙在租期到期前提前3个月腾房,被乙拒绝。乙认为,甲将该涉诉房屋卖给丙,售房价低于市场价格,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甲应该赔偿他的损失。于是,乙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赔偿乙的损失5万元。法院经审理,驳回了乙的诉讼请求。
房屋 优先购买 法院 损失
借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产权归谁?甲、乙之间系亲属关系,甲系外地户口,乙系北京市居民户口。1997年9月,甲以乙的名义购买北京市某区经济适用房一套,该房总价款21万元由甲支付。1997年底甲对该房装修后人住,此后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均由甲支付。2002年4月25日,甲用乙的身份证件、以乙的名义就该房办理了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该房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也一直由甲保管。此后,甲多次要求乙按照约定办理过户手续,乙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因此,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乙将上述房屋过户到甲的名下。乙则辩称,这套经济适用房的房屋产权应属于自己,这套房子确实是自己购买。因为当时缺少资金,因此在1997年9月向甲借款21万元用于购买房屋。他与甲之间并不存在委托买卖房屋之事。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争议房屋属经济适用房,根据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乙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其在没有购房款的情况下,将其享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指标转给具有亲属关系但当时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甲,并允许甲以其名义购买。甲支付全款购买争议房屋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经乙同意以其名义办理了所有权登记,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乙的名下。其后,甲居住使用争议房屋至今,并一直持有以乙名义办理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凭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费用及物业费等也由甲负担和缴纳,故争议房屋应认定为甲购买。甲当时不具备政策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之所以能够购买争议房屋,是行使了本应由乙享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故甲应给予乙合理的补偿,补偿数额由法院参照争议房屋所在区域的商品房价格酌定。
房屋 适用房 争议 名义
房屋过户全解有个机关干部要卖房,说过户的时间是建房的时间而不是交易时间,请问有什么后果?
过户 时间 全解 卖房
我们买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下来了,过户也过好了就是还没到手我老公买了一套二手房房贷已经下来,过户也过好了就是新房产证还没拿到,因为房子是他爷爷和奶奶的现在有一方要反悔不卖房了我们会有什么麻烦
过户 二手房 没拿到 房产证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都有哪几种方法?如果和正常的交易一样,那还要写个买卖合同???标明房价,就是先象买房一样先有个买卖房的合同,然后拿合同去过户?????
过户 哪几种 先象 买卖合同
请问购买小产权房应该注意什么?这段时间看到有些人在买小产权房,比较便宜,但是因为产权问题比较敏感,不敢下手,这方面不知道咱们这里有没有专家可以给指点一下。我想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需要帮忙。1、过户问题,就是说如果以后办理产权的话,不会出现不必要的纠纷;2、要是办产权的话,需要增加的大概费用;3、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由原房主、购买者及物业单独办理手续,需要找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么?4、房子购买之后发票怎么开?5、卖房者与买房者之间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费用,以及其他什么问题等。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您
产权 问题 费用 买房者
加载中...
遗嘱未曾提及的房产如何继承?
遗嘱 房产
怎样写房产遗嘱怎样写房产遗嘱
请问如何写房产遗嘱?怎样写好一份完整的遗嘱?应该注意哪些?
为何房产分配不能完全按照遗嘱执行呢?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