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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她结婚三年,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现在此咨询有些相关问题。谢谢!六年前与她认识,五年前和她共同买了一套房子(我首付,她按揭,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个的名字。到目前还有十万的贷款未还)。现有一女(三岁)。十个月前,发现她肉体出轨,而现在发现她肉体和灵魂都已经出轨,且强势要求离婚。
  我同意离婚(现有口头协议离婚,但我没同意:孩子因为是女儿,所以由她带,每月由我支付500元到她20岁,房子的户(她的份过给孩子)暂时由我居住,但未还房贷由我按揭,考虑事实压力,所以没有同意)。如果判决离婚,在法律上,我们这该如何判决?在各自的收入上她比我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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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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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同意离婚的话,你可以接受那个条件的,即房子由你居住,离婚时她已有她的份额赠与给女儿(还完贷款后才能过户给你女儿的),你的份额归你,按揭贷款由你还。离婚后还贷对应的房屋全部份额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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