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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独子)离婚有一女儿归女方抚养,现在再婚,女方之前有一男孩但未领结婚证,现在可以再生个孩子么?

之前女方未婚生育且丧偶,这情况比较特殊,可以有照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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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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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段文不对题。一般不能再生,按计生条例,你们两人累计有两孩,再生的话就属第三胎;1.如果两人身边有小孩,不能再生;2.如果两人的小孩都判给了对方,要经过县特批才允许,在超生严重的形势下, 一般不可能特批的;3.在严厉的农村地区,象你们累计两孩的,不结扎是不让领结婚的,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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