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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拿到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的案例咨询?

员工A到企业B入职,签了劳动合同,但因企业B需要把合同签字盖章,未当即给员工A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后员工A在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不适应,在未拿到合同情况下,自动离职,未办理任何手续。问题:这种情况下,企业B是否存在风险?哪些风险? “工作一段时间”,是否算未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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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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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合同无法人代表签字也无盖章,该合同无效,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2、工作一段时间,是否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法有规定需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有风险,但主动权掌握在公司手里,员工已经签了合同,只是没盖章,单位即时盖章即可,后期如有纠纷,可以说已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未来签收。
    不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要是一个月之内的日期;4、如果员工自离,达到公司规定的属于自离的情况,公司可发相关通告、解除通知书挂号信送达至其身份证和居住地址,履行公司送达告知的义务,表明该种情况是员工自离,公司在该情况下于什么时候与对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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