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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脾脏因车祸摘除属几级伤残?应索赔多少?

请问:受害人因车祸导致肾脏、脾脏摘除,年龄40周岁,肇事方全责,受害人应该如何索赔?索赔多少?应该如何计算索赔数额?请相关专家给出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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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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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印象中脾脏摘除属于8级伤残赔偿30%肾脏摘除属于三级伤残赔偿80%,具体还是以鉴定结论为准。 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营养费、护理费、(如二人护理按二人计算)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医疗费按照住院期间的票据为准。   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工资计算,如无固定收入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的同行业标准计算。(各地不同。)计算至鉴定结果前一日。 住院伙食按出差人员标准计算(按照当地标准) 营养费按照医嘱和当地生活水平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护工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残疾赔偿金按照鉴定结果赔偿20年从鉴定结果出来之日起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的数额自己加起来算好了,但伤残鉴定一定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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