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嫁于在广州市工作的丈夫,他已经在广州市买房,并是广州的市民,我已经 是37岁,有再读的本科文凭,请问我和我孩子的户口在结婚后可以随他转入广州市落户吗?要一些什么手续?
你可以看看你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六、家庭团聚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非农业户口:
1、配偶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配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配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2)配偶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
(3)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资...全部
你可以看看你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六、家庭团聚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非农业户口:
1、配偶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配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配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2)配偶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
(3)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技师资格,夫妻双方均是晚婚年龄后的结婚年限达到市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年限(最低不低于2年)。
(4)配偶领有市残联核发的《广州市残疾证》或区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夫妻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后的结婚年限达到市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年限(最低不低于2年)的。
(5)夫妻双方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的。
(6)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另一方年龄超过30周岁,结婚年限达到市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年限(最低不低于1年)。
(7)对不符合本条第(1)至第(6)款条件的其他投靠配偶人员,夫妻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后的结婚年限达到市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年限(最低不低于5年)。
(二)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的计划外出生的投靠父亲的未成年小孩,其父母亲均达到晚婚年龄后的结婚年限达到市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年限(最低不低于5年)的,准予其迁入本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鳏寡人员,来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子女的。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本市,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年限达到市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连续居住年限(最低不低于2年)。
(四)属于解决历史遗留的夫妻分居和未成年小孩随父入户的人员,其解决夫妻分居和未成年小孩随父入户的条件达到市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的,准予其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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