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递把我的物件丢了,价值600元,由于没保价,单子上也懒得没写上具体物件信息,结果快递丢了,我只有快递全收件时说的里边东西内容,还有我购物的发票,和跟所寄朋友东西的聊天记录证明所寄东西和价值,我如何能得到全额赔偿呢,要是投诉会胜诉么,胜诉会有咋样的处理呢。。。
一,法律规定
《快递服务》:
A。3。2 快件丢失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全部
一,法律规定
《快递服务》:
A。3。2 快件丢失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分析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你没有保价,那么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获得全额赔偿:
1他的单据上没有“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最多只赔偿邮费的三倍;
2你有证据证明他对快件的丢失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所以,按照你的情况:没有保价,可能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以你的重点应该放在他的单据上,查看是否有明显地提醒消费者限额三倍赔偿的义务,如果没有,你就有很大机会获得全额赔偿。
如果已经在单据上明显地提醒了,那么你很难获得全额赔偿。
至于你说的那些证明价值的证据,只有在法院支持你的全额赔偿请求后,才有证明的价值;而这些证据的本身不能成为你获得全额赔偿的理由。
三结论
按照现在这些公司的做法,通常都有在单据上提醒,所以你全额赔偿的诉求很难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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