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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

我在某单位工作20年了,单位没有缴纳任何保险,为规避劳动法单位要辞退我,我已经50岁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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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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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单位是为规避劳动法而要辞退你,那么,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赔偿金的标准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即你可以选择不走,或请求双倍赔偿金。 以上劳动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在六十日内申请劳动仲裁。
   。

2019-04-04

55 0
你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019-04-04

82 0
拿上你的工作证,去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不给你上保险,还可以举报他们是在08年一月一号后辞退你的,为了是规避劳动法,你上班期间遇到法定假日和加班,用人单位没多给你发工资,你可以举报,你最好把新闻媒体的人叫上,可以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1放心把,政府会为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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