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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产局复测的面积为准。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办理退款手续,因为在办理房产证前开发商还要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可以在这个时候结算房款并结清相关费用。
1、国家规定只有拿到预售证的房子才能销售; 2、房子一般做好基础部分才能达到办理预售证的条件,根据你说的在打地基础可能不具备办理预售证的条件。你可以看他的预售证,如果没有预售证卖房是不合法,如果你一定要买那就是你自愿的了; 3、如果卖的是期房,合同上的面积都不会与实际办证面积正好相同的,这是正常的。因为合同面积是根据图纸测绘出来的,而办证面积是根据实际测绘出来的; 4、国家规定允许合同面积与实际办证面积有3%的误差,也就是说误差在3%之内是正常的。国家规定:误差在3%之内的,房款要多退少补。如果合同面积大于实际面积在3%之内的,开发商要按实际退还你房款;如果合同面积小于实际面积3%之内,你要向开发商补交房款; 5、如果超过这个范围就是不正常的了,但国家也规定有处理办法:如果合同面积大于实际面积3%以上,你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要全额退还房款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如果你不退房,3%范围之内你多交的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并支付利息,3%之外的你多付的钱,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举个例子:合同面积是120平方,实际面积是100平方,每平方2000元已全付。合同面积比实际面积超过了20%.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支付你已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也可以不要求退房,但要求开发商退还多付的钱。你多付的3%之内也就是3平方的房款是6000元,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6000元并附带利息;另外的17平方34000元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也就是还你68000元。 6、如果合同面积是100平方,实际面积是120平方,那么实际面积误差3%之内也就是3.6平方,这部分少交的钱你要补交给开发商的,超过3%部分无论多少你都可以不用向开发商补钱的,而房子产权是你的。 7、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合同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因为合同面积大点开发商可以多收些钱用的。 8、你不用怕的,按上述办法处理就行了,这是国家规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开发商不认帐就打官司,你肯定会赢的。这种案件以前出现很多了
房产证一般是按开发商的建筑图纸计算面积,阳台、楼梯折半,其他按实际。你那个小花园的面积不会反映入房产证,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大于3%是指实度面积误差率大于3%。
你好!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按合同约定;如果没有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 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 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 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客厅部分要看是否为二层了,层高只要高于2.2即计算建筑面积,但不受高度的限制. 如果客厅部分为二层,就要算二层建筑面积;如果仅卧室和其他部分为二层,而客厅层高为二层之和,则只计算一层建筑面积. 注:层高 为本层楼地面与上一层楼地面结构层的垂直距离.通俗点说就是地面到楼上一层地面的距离.
按照规定,房屋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来处理。 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由业主补偿开发商购房款,房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开发商退回相应面积的购房款。 如果误差超过3%。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3%以内的有购房人补齐,超过3%的部分算开发方式赠与;房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按3%的面积核算后退回相应房款,超过3%的部分,需双倍退款。当然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也可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房屋的面积影响到很多问题,比如契税,它是以实测房产证面积为准缴纳的。办理两证时需要提交购房发票和房产证,两者不一致时以房产证为准。
房产转让手续如何办 当涉及房地产买卖、交换等转让行为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你好,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以及结合我工作中的实际经验有以下两种可能: 1、测绘公司面积计算的确有错误 2、由于测绘专业技术较强,你作为一般购房者可能对计算规则了解不够以至产生误解 所以,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到当地测绘公司询问你房屋的具体计算过程及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比较一下和你的计算方式是否有出入,去的时候最好请一位懂相关知识的朋友陪同(当地其他开发公司以及建筑公司的预决算工作人员或规划设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懂) 2、向当地测绘主管机关投诉,请他们给一个合理的答复。
可以申请重新测绘!
你可以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将你的父母列入该房子的共同拥有者就行呢!
这个双方都无权确定,一般是由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有测量资质的部门测量的,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房管局下属的部门来进行测量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你不用担心的。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实际面积+结构装饰占用平面面积+梯间走道等公摊面积+挑出部份的折半面积(空调板等)
现场测绘,说照图算的人根本是没有依据的胡说八道,一个测绘人员不可能为了,一张图纸把自己饭碗砸了的.他们都是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后计算得来的数据.当然也有一些偏差,比如温度,尺伸长率的问题都是不经过计算的,但是这也是通病,是没有办法或者不好计算的误差.
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给你的留言说的不明白。虽然和同上没有写明,但所有的合同都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即便是没有写明,也要安国家规定来办理。你可直接找开发商所要,若不成,就直接到工商局或消协投诉要求赔偿(要带利息)。
物管公司的算法肯定是不对的,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本身已经包含了公摊面积,是和套内面积的累加,和国土证上的土地分摊面积是两个概念的事,是他们搞混淆了。
现在,有不少房产开发商在房屋面积上做文章,往往会有实测面积少于图纸上住房面积的情况出现。由于购房金额巨大,这样会使买受人造成不少的损失。 面积误差的处理原则: 第一、依据合同约定的处理原则处理。 购房时应在合同中写明销售房屋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在内的暂测总建筑面积,并明确约定:“预售时根据甲方暂测面积付款,最终以房地局认定的实测面积为准”。以及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误差比及其处理原则。 第二、据实结算。 如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第三、退房还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四、不退房,分别对待。如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第五、还款与双倍返还。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问:购房者入住时发现房屋面积或层高有误差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请问由什么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可以作为法律凭证?如果业主不退房可否据此提出索赔?索赔的标准是什么? 答:1、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其出具的测绘报告可以作为法律凭证。 2、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及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不退房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或与开发商重新约定购房总价款。 3、业主(商品房买受人)选择不退房的,可以依《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9条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开发商的违约金的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数额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审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之规定确定。
按使用面积计价,消费者拿着皮尺自己就能量出房屋面积了,开发商的“猫儿腻”就不好藏了。如果房屋的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超过3%,3%以内部分由购房人补足,超出3%部分由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人;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超过3%的,3%以内部分由开发企业返还购房人,超出3%部分由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购房人。此外,只要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相差超过3%,购房人都可以要求退房。 公用面积分摊一直是个争议较大的问题。新办法要求,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必须公示测绘单位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报告书中要写明被分摊的共用部位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参加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及不分摊的共用部位。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签订的预售合同中还要将这些分摊内容一一写明。而且,这些公摊情况公示后,并且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第一份合同后,分摊情况就不能再变了。
二手商业地产过户:A.:过土地 (看土地性质 出让的不用 划拨的用 具体情况需要去所在地房管局咨询)1.评估费:4000元(需要做测绘 刻光盘 这个价格应该是个人做不一定能拿下来的价格)2.过土地费用总计:评估价的 33% (评估价是产权证上土地面积*所在地土地基价 )B:过产权:1.契税3% 2.产权登记费 500 3.产权申请转让手续费 建筑面积*18元每平米 4.差额税 差价 × 5.55%(差价 = 本次交易价格 - 上次交易价格) 计入固定资产。
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上面积数字本来就不一致,房屋的产权证上的是建筑面积,而土地证上的是建筑物占地面积。 土地的性质,是在申请建设使用土地时,由政府部门批准的。 如果你自己一户,是不能变更的。
按照法律规定,在超出建筑面积3%以内的买方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的部分开发商不能要求买方补交房款。买方也可以选择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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