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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办费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二级科目,新会计准则没有取消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因此,该科目仍然使用。 2、按你的分录不对,不能那样处理。 3、按照税法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 4、如果要将开办费全部转出的话,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的。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
2401 递延收益 属于负债类科目 系统科目中没有递延收益,怎么做账务处理?——添加上就行
“递延收益”科目的核算内容既包括待确认的政府补助收益,还包括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售价与其账面价值之间待分摊的差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该科目余额应与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中的贷方余额一并记人“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递延收益 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按照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首先根据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交所得税,然后根据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确定的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最后通过倒轧的方法来计算所得税费用。 (一)当期所得税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其中,应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对于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分别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如果这些经济利益不需要纳税,则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即为其账面价值。 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即暂时性差异)。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一般而言,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涉及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形成暂时性差异。企业应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按重要性原则确认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的计量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你好。你的理解有些偏差。递延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是两个不同范畴,没有必然联系。递延所得税是在以后的期间会多交或者少交的税费,应交所得税是当期的。应交所得税的计算需要根据所得税法进行计算。递延所得税需要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计算。两者依据不尽相同。
新准则“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填写 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属于资产类,跟待摊费用很接近,超过1年的分摊费用就是递延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通俗的说,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当期和以前期间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大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处理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这一差异在未来期间会计处理时,转回会减少未来期间按照会计准则处理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递延资产,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收到递延收益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确认为收益时,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方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而如果按新会计准则的做法,“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项下的“其他流动负债”栏填列。
对,递延资产实际上就是长期待摊费用。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后,把递延资产科目改为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了,这二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实质是一样的。 长期待摊费用的编码是 1901 无形资产的编码才是 1801
递延资产科目即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支出,但收益期限超过一年,需要在收益期内摊销费用。可以在如下情况用:开办费,股票发行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超过一年待摊费用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较长时期摊销的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开办费、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及建设部门转来在建设期内发生的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价值的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大修理”条。 这个概念跟待摊费用其实相当接近,区别在于期限问题。待摊费用是指不超过一年但大于一个月这期间分摊的费用。超过一年分摊的费用就是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实质是已经付的费用,花了费用当然应该取得资产,递延资产就是这个意义上的资产,它没有实体。 摊销就是本月发生,应由本月和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费用.摊销费用的摊销期限最长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递延收益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就是说在会计上收益应该记入当期 ,可是税法上却让在以后期间体现 这就是递延收益 同样的还有递延负债 他是税法和会计冲突的一个调整项.就是将来很可能或者确定实现的收益 比如你公司销售一台设备,分五年收款,现价500万元(含税价),分5年收每年末收取110万元,入账的时候 借:长期应收款5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500/1.17*0.17 递延收益 50 每年末首款时,按照摊余成本摊销递延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资本公积,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是这样规定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相同,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对税前会计利润或是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的,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调整;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所得税影响应相应调整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或是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关注以下问题: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则应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判断企业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所实现的收入,扣除有关的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金额。该部分情况的预测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 二是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考虑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期间内可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制,因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2)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等的投资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产生于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应予承担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持有期间不发生变化,造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产生于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条件与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同,即在能够利用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的期间内,企业是否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该部分暂时性差异。因此,如企业最近期间发生亏损,仅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供利用的情况下或取得其他确凿的证据表明其于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计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部分可抵扣亏损或税款抵减时,应考虑以下相关因素的影响: ①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企业是否会因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而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企业是否可能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可抵扣亏损是否产生于一些在未来期间不可能重复发生的特殊原因; ④是否存在其他的证据表明在可抵扣亏损到期前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确认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到期前,企业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基础。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原因同该种情况下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同,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调整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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