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物流公司会计怎么做账?
物流公司和生产型企业做会计基本一样,就是少两个核算科目“制造费用”、“生产成本”,期末还需要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比如说,运输车辆的路桥、油费、运输部工资跟运输有关的费用就是运输成本。</p>物流运费的会计分录:</p>不涉及税务时,运费的会计分录:1.去进货 自己支付运费的分录? 2.去进货 对方支付运费的分录? 3.去快递公司提货,支付给会计公司的运费? 这分录又是怎么做? 回答: 1、自己支付的进货运费,计入采购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2、进货,对方支付运费,分两种情况;一是对方付运费,跟本企业无关,不做会计分录;二是对方代垫运费,实际还是本企业付运费,会计分录: 若货款未付,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若支付贷款,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3、支付给快递公司的运费,计入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p>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p> 一、总说明</p>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p>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p>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p>轮渡、地铁等企业。</p>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p>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p>计科目。</p>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p>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p>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p>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p>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p>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p>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p>报表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p>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p>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p>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p>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p>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p>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p>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p>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p>送。</p>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p>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p> </p>二、会计科目</p>(一)会计科目表</p>━━━┯━━━┯━━━━━━━━</p>顺序号│编号 │ 项目名称</p>───┼───┼────────</p>│ │一、资产表</p>1 │101 │ 现金</p>2 │102 │ 银行存款</p>3 │109 │ 其他货币资金</p>4 │111 │ 短期投资</p>5 │112 │ 应收票据</p>6 │113 │ 应收账款</p>7 │114 │ 坏账准备</p>8 │115 │ 预付账款</p>9 │119 │ 其他应收款</p>10 │121 │ 材料采购</p>11 │124 │ 材料</p>12 │125 │ 燃料</p>13 │126 │ 轮胎</p>14 │129 │ 低值易耗品</p>15 │131 │ 材料成本差异</p>16 │133 │ 委托加工材料</p>17 │139 │ 待摊费用</p>18 │151 │ 长期投资</p>19 │161 │ 固定资产</p>20 │165 │ 累计折旧</p>21 │166 │ 固定资产清理</p>22 │169 │ 在建工程</p>23 │171 │ 无形资产</p>24 │181 │ 递延资产</p>25 │191 │ 待处理财产损溢</p>│ │二、负债类</p>26 │201 │ 短期借款</p>27 │202 │ 应付票据</p>28 │203 │ 应付账款</p>29 │204 │ 预收账款</p>30 │209 │ 其他应付款</p>31 │211 │ 应付工资</p>32 │214 │ 应付福利费</p>33 │221 │ 应交税金</p>34 │223 │ 应付利润</p>35 │229 │ 其他应交款</p>36 │231 │ 预提费用</p>37 │241 │ 长期借款</p>38 │251 │ 应付债券</p>39 │261 │ 长期应付款</p>│ │三、所有者权益类</p>40 │301 │ 实收资本</p>41 │311 │ 资本公积</p>42 │313 │ 盈余公积</p>43 │321 │ 本年利润</p>44 │322 │ 利润分配</p>│ │四、成本类</p>45 │401 │ 辅助营运费用</p>46 │411 │ 营运间接费用</p>47 │421 │ 船舶固定费用</p>48 │424 │ 船舶维护费用</p>49 │427 │ 集装箱固定费用</p>│ │五、损益表</p>50 │501 │ 运输收入</p>51 │502 │ 运输支出</p>52 │511 │ 装卸收入</p>53 │512 │ 装卸支出</p>54 │521 │ 堆存收入</p>55 │522 │ 堆存支出</p>56 │531 │ 代理业务收入</p>57 │532 │ 代理业务支出</p>58 │541 │ 港务管理收入</p>59 │542 │ 港务管理支出</p>60 │551 │ 其他业务收入</p>61 │552 │ 其他业务支出</p>62 │561 │ 营运税金及附加</p>63 │571 │ 管理费用</p>64 │572 │ 财务费用</p>65 │581 │ 投资收益</p>66 │591 │ 营业外收入</p>67 │592 │ 营业外支出</p>━━━┷━━━┷━━━━━━━━</p>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p> 1.统一核算的专业公司或有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p>附属企业可以相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p>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以增设“外汇价差”科目。</p> 3.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p> 4.有外购商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购商品”科目。</p> 5.国家拨给特种储备资金的企业,可以增设“特种储备物资”科目和“特种储备基金”科</p>目。</p> 6.经常收取保证金的企业,可以增设“存入保证金”科目。</p> 7.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p>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p> 8.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材料”、“轮胎”、“低值</p>易耗品”等科目内分别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核算。</p> 9.低值易耗品较少的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核算。</p> 10.预收、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将预收、预</p>付账款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p> 11.材料在成本中所占比重很大的企业,可以将“材料”科目分为“辅助材料”、“修理用</p>备件”等科目。</p> 12.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以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p> 13.对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经常性业务,企业可以参照相应行业会计制度,</p>增设有关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科目,单独核算。</p> 14.还有其他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的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p>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