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初次套改工资改是指什么时候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分别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2006年。 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 级。 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 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这次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全部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分别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2006年。 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 级。
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 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这次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
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 1985年工资改革,应该就是你说的初次工资套改。1956年是定工资,以后的3次,都可称为“套改”。1985年6月,“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有这样的规定:(一)行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套改职务工资的具体办法: (1)凡本人现行工资低于所任职务最低等级的职务工资加基础工资之和的,均可进入本职务的最低等级工资。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68号、74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4】77号文件规定实行浮动工资的人员,应按实行浮动工资前的现行工资额套改职务工资。 1993年,2006年工资改革文件,均有套改工资的提法,所以说,初次套改应该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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