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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名义,女儿出资,兄弟是否有资格分割财产

父亲名义,女儿出资,兄弟是否有资格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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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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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的。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有些复杂,涉及的法律也比较多。简要说明一下:物权是以所有权人为归属的,法律上以所有权登记人为所有人。因此作为所有权人的父亲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产分割给儿子。
  但是,根据财产(物)的来源却使得物主(所有权人)的地位具有多种可能性。比如,物主可以是受益人(也就是该财产是他人赠与、继承所得),也可以是合伙所得的代表人。  受益人可以拥有全部的权利而合伙所得的代表人就不能获得全部的权益。
  比如最初实行公租房通过交易转私房的过程中,产权登记中的产权人经常就是原来的户主为代表。这虽然法律上的产权仅归属于户主一个人,而实际上房产并不是属于他一个人,户主并没有完全的所有权,也就没有权利完全自主处分该项财产。
    在该房屋交易中必须有家庭成员的认可签证,否则不能出售。题目所说的财产是女儿投资获得,而父亲并没有获得女儿的赠与,因此父亲虽然是所有权登记人,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所有权的法律资格。
   于是,提问的答复就是这样:父亲有权将财产分割给儿子,但儿子必须支付相应的钱给妹子。实际上父亲是把财产卖给了儿子。  只是女儿提出这个财产是自己出资不能分割的主张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要确定女儿的财产资格必须通过更换产权人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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