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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应向谁主张损失赔偿?

行人因公路塌陷成坑而受损,行人应向谁主张损失赔偿?

全部回答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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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厂百二十五条也有相同规定。
  因此,施工人要在施工期间对因地面施工给行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施工人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如果没有采取相关措施造成他人的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一般情况下,行人因公共设施倒塌而受到伤害,具体施工人应当对受伤的行人承担责任。另外《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还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可知,管理人要承担证明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如果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义务,那么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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