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全部回答

2016-11-28

107 0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①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 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 次选举中只能在1个地方投票并且只能享有1个投票权。具体体 现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中没有“复票资格”,实行的是“一人 一票”的原则;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 举,没有性别、民族、财产、宗教信仰等方面的限制,任何人不得享 有特权;各地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选举村民委员会 成员中,注意保留妇女的名额,在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注意保留人 数较少的民族成员的名额。
    ③直接选举原则。所谓直接选举原则,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 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 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④无记名投票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 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 布。  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⑤差额选举原则。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 名额的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候选人的 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⑥选民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和罢免原则。《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 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 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 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⑦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 费由地方财政开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以 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 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 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 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 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