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怎么办?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怎么办?

全部回答

2016-06-17

64 0
    符合受理条件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医学会应当予以 受理。同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学会 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 方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 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 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 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 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 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 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 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教育/科学
院校信息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出国/留学
职业教育
人文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