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周六、周日)加班,可
刘某于2011年2月被某超市招聘为收银员,双方签订了 2年期限的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在职期间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休息 1天,具体休息时间由超市统一安排和其他员工轮休。刘某认为自己有权在 "双休日,休息,每周应工作5天,公旬安排每周休息1天违反《劳动法》 的规定,而且因为轮休,经常不能在周六、周日休息,因此申请仲裁,要求 超市支付自己在周六、周日上班时的加班费。 超市认为刘某每周工作36小 时,而且每周休息一天,并不违法,因此拒绝支付加班费。
很多人认为,“双休日”(周六、周日)就是休息日,其实我国现行法律 没有规定“双休日”这个概念,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周六、周日必须...全部
刘某于2011年2月被某超市招聘为收银员,双方签订了 2年期限的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在职期间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休息 1天,具体休息时间由超市统一安排和其他员工轮休。刘某认为自己有权在 "双休日,休息,每周应工作5天,公旬安排每周休息1天违反《劳动法》 的规定,而且因为轮休,经常不能在周六、周日休息,因此申请仲裁,要求 超市支付自己在周六、周日上班时的加班费。
超市认为刘某每周工作36小 时,而且每周休息一天,并不违法,因此拒绝支付加班费。
很多人认为,“双休日”(周六、周日)就是休息日,其实我国现行法律 没有规定“双休日”这个概念,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周六、周日必须是休息
日。
因此在周六、周日上班不一定都要支付加班费。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正)第三条规定:“职工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原劳动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
间的规定八问题解答》(1995年4月22日颁布)解答“一”中规定:“有条 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 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 《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 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业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制和休息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国并没有要求职 工每日必须工作8小时,也没有要求每周必须在周一至周五工作、。周六和周 日必须休息,只是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即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制和休息办法。
我国采用全日制用工的单位,目前普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 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一般都是周一至周五工作5天(40小时)、 周六、周日休息2天,这样就出现了所谓的“双休日”。
但是有些企业因工
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例如超市、饭店、商场、。银行、 邮局、车站、机场等很多单位都经常是全年营业,因此每天都要有员工上班。
因此,只要能保证全日制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 天就符合法律规定,休息的时间是星期几都可以,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天。
如果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 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
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 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本案中,超市要求刘某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共36小时)、 休息1天的工作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超市不需要支付周六、周日的加班
费。
但是如果刘某有证据证明,自己在超市工作期间,曾在法定休假日上班 的,则有权要求超市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当日工资已
经支付的,应该扣哮已支付的工资。例如,假设刘某每日工资为30元,曾经 被安排在端午节上班1天,超市也正常支付了当天的工资,则刘某有权要求 超市再支付60元(即日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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