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起诉别人侵害自家的相邻权,比如影响采光,雨水下水流向,行走,应如何起诉,需要提供那些证据?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你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
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当事人受到侵害的事实。《证据规定》第九条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对一些因影响采光的事实,可不必进行鉴定,直接推断相邻一方的损失与另一方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为公平分配举证责任,《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对妨碍举证的推定条款。...全部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你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
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当事人受到侵害的事实。《证据规定》第九条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对一些因影响采光的事实,可不必进行鉴定,直接推断相邻一方的损失与另一方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为公平分配举证责任,《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对妨碍举证的推定条款。根据该条款的创制目的和价值,对那些需要鉴定而一方当事人不予配合、不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鉴定机构入室勘察的,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主张方的原因造成的,我们可以认定该方当事人属于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而推定另一方的主张成立,以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及时审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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