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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5 15:24:36
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也简称“一人企业”、“独资企业”或“独股企业”,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企业的全部出资...[展开]
一人有限责任企业也简称“一人企业”、“独资企业”或“独股企业”,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企业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企业。实质意义上的“一人企业”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较为普遍,因为美国许多州的企业法律规定董事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企业股份,即资格股,所以许多企业的股份的绝大部分比例由一个股东拥有,另外极小比例的股份由企业董事拥有。
设立条件是:
现在注册企业根据企业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企业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1人有限企业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06年才允许有的一人有限企业,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企业。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责任企业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企业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企业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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